但为什么以气论天,以形论地,而以人论性呢?这固然是出于《易传》原来的说法,但在张载看来,只有人才能成其性,并由此表明人在天地自然界的地位。
安与不安正是有无孝心的标志。人的欲望是人性中不可缺少的东西,人要生存,要发展,不能没有欲望,儒家从来没有否定人的正当欲望,但是,要在正义和道德的原则下满足欲望。
在社会的一切结构中,家庭结构是最稳固的。这场斗争所造成的创伤并没有完全消除,可能在新的条件下以新的形式表现出来。性别上的区别丝毫不能说明德性上有什么不同。孔子说,三年无免于父母之怀,这是一个千真万确的事实。由此亦可说明,真正的情爱是双方的。
现在有些人,父母生前不孝敬,等到父母死后却大办丧事,有权有势者甚至圈地筑坟,车队簇拥,络绎不绝,连日宴席,以显示其能光宗耀祖。这对于建立现代家庭伦理是至关重要的。只有实现为人的目的,才能说自然界有目的性,不是说自然界真像人一样有目的。
中国人讲天理人情或人情天理,就是对情理的另一表述。不能说目的自是目的,行为自是行为,完全是两码事。行为是多种多样的,但目的只有一个,从一定意义上说,目的对于行为具有超越性。这是一种内在的目的性关系,不是外在的关系。
有的同志认为,西方从来没有提倡人与自然对立过。必须说明的是,我决不是反对科学认识、科学理性。
在生命的层次上,人与动物、植物是一样的、平等的,人并没有什么特殊的优越性,没有权力将人自己视为高贵的,而将动、植物视为卑贱的。我们不能把别人当作工具来对待,别人不是我要达到某种目的的工具。文化决不是一种副产品或装饰品。另一方面,人为天地立心。
中国的体用一源说,正是讲存在本体及其作用的关系,不是讲实体及现象界的关系。不是历史性的问题,而是共时性的问题。但是,二者实际上有很大区别。对象的不同,程度上的差别,并不否定仁的普遍性。
仁只能施之于人,不能施之于物,只能说仁民,不能说仁物。从下面说,是情欲即私情私欲。
之所以为人情所不容,是因为这样做是违背天地生理的。情理代表了儒家哲学的价值理性。
自然界是生命创造的根源,也是一切价值的最后根源,因而是有内在价值的。这是人的主体性的根本所在。对此,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回答。我相信,没有哪个科学家能够说,他能解决人性善恶一类的问题。但是,善从何而来?如何实现?在这个问题上,不同哲学、宗教有不同的解决方式。[1] 拙文《为什么说中国哲学是深层生态学》(《新视野》2002年第6期,《新华文摘》2003年第3期、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》2003年第2期分别转载)发表后,收到一位读者的长达两万字的来信,与我进行讨论,此文便是对该同志的回应。
这就是为天地立心的真正含义。这正是二元式的哲学观,是人类中心主义的说法。
直到现代的情感主义伦理学还坚持认为,情感既是决定伦理的,却又是私人的、主观的,因而否定了伦理的客观性。这才是人的价值之所在,也是人的高贵之所在。
生理是使动物各遂其生、各顺其性的,而不是残杀其生、戕害其性的。中国有体用范畴,没有实体与现象的范畴。
因此,人情与天理不是对立的,而是统一的,故称之为天理人情或人情天理。揭穿这个秘密之后,有利于找到一条正确的发展道路。任何文化不仅代表一种生活方式,而且作为观念形态、思维方式,对于人们的生活方式有直接的影响。生即是生命和生命创造。
在天为生,在人则为仁,生即仁,仁即生,在人与自然之间有一种内在的统一关系,这是中国哲学天人合一论的最核心的内容。这是对善的一种天人合一论的解释。
这里有一个最重要的理念,就是天命之谓性[2]、继之者善,成之者性[3]。自然界的生命价值的创造是在功能、作用即过程中实现的,人是自然界的杰作。
因为它们也是有尊严的。三、仁的差异性与普遍性问题 有的同志提出,仁民与爱物是根本不同的,不能相提并论。
天地自然界之所以生生不息,是由生理决定的。那么,动物、植物也值得爱、值得尊重吗?这是西方传统哲学未曾提出过的问题。情理是有情感内容的,同时也有理性形式,是形式与内容的统一。人的仁性的实现,就是同情心,爱人、爱物之心。
人为天地立心是以天地以生物为心为前提的。这种情感难道用个人的私情能够解释吗? 有的同志认为,凡情感都是私人的、个人的,每个人的情感是不同的,更没有情理这回事。
当然,人与其他生命特别是动、植物是不同的,人者万物之灵,天地之性人为贵。如果在这个问题上无法取得共识,我们就很难进行讨论了。
但是,目的又是在行为中体现出来的,是在行为中起作用的。之所以不可自大,是因为人者万物中之一物(张载语),同万物一样是自然界的儿女,故不可凌驾于万物之上、主宰万物。